制、程序、方法等也与国际通行模式不接轨。
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不注重技术开发与科研成果的应用。企业普遍缺乏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没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独立进行工艺设计和基础设计的能力也有待加强。
企业高素质人才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以及有技术、懂法律、会经营、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材缺乏。尤其是具有高素质的、能按照国际通行项目管理模式、程序、标准进行项目管理,熟悉项目管理软件,能进行进度、质量、费用、材料、安全五大控制的复合型的高级项目管理人才更是缺乏。
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数量太少,目前只有化工、石化等行业有少数国际型工程公司,并且业务范围较窄、国际承包市场的占有份额较小。如柏克德公司每年总营业额为130亿美元,而我国在2001年对外工程的总营业额仅为89亿美元,还不及美国一个工程公司。
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除了1984年颁布的《工程承包公司暂行办法》外,目前还没有制定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有关法规。
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发育不健全,多数以国有投资为主体的项目业主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不愿采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方式组织项目建设。
建议与对策
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当前,有关部委要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指导我国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抓紧修订1984年颁布的《工程承包公司暂行办法》,建议尽快出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抓紧制定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服务)的基本做法,促进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议建设部要抓紧组织制定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或规范手册。
改造和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市场准入政策上予以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改造和重组,调整结构,完善功能,充实人力资源,尽快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试运行功能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建议:对具备施工管理能力的大型设计企业,在转为工程公司申请相应施工承包资质时予以政策支持。对具备设计能力的大型施工企业,在申请相应设计资质时予以政策支持。
改造和培育一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有条件的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企业,可以通过充实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成为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企业。建议: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申请咨询、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时应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同时,建议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从现有条件较好、实力较强的大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或企业集团中,确定一批重点扶持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意见通知》(国办发〔2000〕32号)中提出的7项扶持政策。
抓好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发挥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以及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作用,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专业队伍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国际通行模式的设计体制、程序、方法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使我国设计单位的运行机制加速与国际通行模式接轨;对一批有条件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如何改造为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培训;对有工作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一大批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所需要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财务经理,以及合同、计划、费用估算及控制、材料控制、融资、风险和保险、索赔、质量、安全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以适应当前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
把国内培训和国外的实践培训结合起来,总结和推广进入国际市场工程公司的成功经验,借助与国外工程公司在国内外建设项目合作的有利条件,学习了解国际工程管理经验,与国外工程公司签订人员培训合同,有针对性地为本公司培养各类专业及管理人才。在高等学校有关专业中增加项目管理的课程,普及项目管理知识,抓紧培养后备专业人才。
促进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作业过程,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需要快速处理大量数据,及时显示当前工程项目实施效果(进度、费用、质量等)有无偏差,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和指导下步工作,这样庞大的工作量只有依靠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现代化工具和手段才能完成。因此,管理软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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